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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壶关县龙泉镇石门村征迁户宅基地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壶关县龙泉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现对长治市壶关县龙泉镇石门村征迁户宅基地土地平整项目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治市壶关县龙泉镇石门村征迁户宅基地土地平整项目

1.2项目编号:HGLQZB-20251215-01

1.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一包,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石门村征迁户宅基地土地平整约20亩;回填垫土约1000方;拆除旧有附属物(旧有设备、水泥地面等);安置小区出行受损路段修复等工程。

1.5工期:30日历天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3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3.1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投标截止前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

3.6投标截止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8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件;

3.9信誉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壶关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nccqjyw.com)发布。

5、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壶关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壶关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壶关县龙泉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壶关县龙泉镇石门村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133-9345-7550

2、名称:壶关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

地址:壶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一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3-8855-2737